功能性原则
功能性原则要求标识系统设计以人为本,是对标识系统最基础的要求。功能性原则要求标识系统设计做到易视可读、通识易解、位置合理及时。
易视可读
同时标识系统应布置在固定位置,不能布置在可移动的物体上,保证随时读。对于夜间开放的景区,标识应布置在光源附近,或自带光源,保证标识在夜间可读。
通识易解
标识系统面向的是所有游客,游客种类按不同方法可以分为普通游客与残疾人游客,国内游客与国外游客、成人游客与儿童游客。不同的游客群体对文字、图形的接受能力与理解水平都不同。在进行标示系统的设计时应考虑不同群体的需求,采用通识性的图标、通俗的语句、适当的语言种类等,尽量做到标示系统的通用易懂。
位置合理及时
游客在景区中行进时,会在特定类型的空间产生对标识的需求,例如交叉路口,无明显标志物的场地、过长的游线中途等。游客也会根据自身经验对标识的空间位置产生预期,例如岔路口、功能节点附近,如果不能在预期的位置找到相应的标识,会让游客产生不安全感。
统一性原则
标识系统应该保持整体统一,以保证游客使用的连续性、形成整体的景区形象。标识牌的尺寸、材质、图形字体形式、颜色、布置高度都应做到统一。
唯一性原则
标识系统作为景区形象系统的一部分,应该在设计上体现景区主题。主题可以通过标示牌造型、色彩、图形设计、内容布局进行体现。但标示系统的独特性必须在满足其他5项原则的基础上呈现。
造型美观
标识系统作为贯穿景区始终的景区形象代表之一,在结构造型和平面图形设计上要符合心理美学规律。
环境协调
标识系统分布于景区各处,并经常出现在重要的景观节点,因此标识系统应与周围环境保持协调。在设计标识造型、选择标识材质、颜色、布置位置都应考虑到与周围环境的关系。